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一批21件信访件

发布日期:2017-09-11 信息来源: 字体:【

9月11日下午,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三十一批信访件,共计21件,其中来电举报11件,来信举报10件。

第三十一批转办我市的21件信访件,涉及10个县市区和2个市直部门,分别为莱州市4件、海阳市3件、芝罘区2件、福山区2件、牟平区2件、莱阳市2件、龙口市2件、莱山区1件、栖霞市1件、长岛县1件、市环保局1件(其中一件涉及莱山区、市住建局)。这批21件信访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4件、生态污染问题4件、大气污染问题3件、噪声污染问题2件、垃圾污染问题2件、扬尘污染问题1件、其他问题5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相关县市区将组织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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