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三十批信访件,共计22件,其中来电举报9件,来信举报13件。
第三十批转办我市的22件信访件,涉及9个县市区和2个市直部门,分别为龙口市7件、莱阳市3件、牟平区3件、莱州市2件、莱山区2件、福山区2件、海阳市1件、芝罘区1件、栖霞市1件 (其中1件涉及芝罘区、市城管局;1件涉及福山区、栖霞市;1件涉及莱山区、市公路局)。这批22件信访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6件、大气污染问题4件、噪声污染问题3件、生态污染问题2件、其他问题7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相关县市区将组织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