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12月8日至12月17日共12件)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环保局 字体:【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20171208-1

栖霞市臧家庄镇埠后村,村西北100米有一家重金属加工小作坊,生产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源。

栖霞市

现场检查时,该厂无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已要求该厂限期进行“两断三清”,目前,该厂已断电,正在拆除设备。

2

20171208-2

烟台海阳市徐家店镇山西头村,村东200米有一家石料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生产废水直排附近河道,导致河水污染。

海阳市

大气、噪音、水

举报人所反映的石料厂系永盛石材厂。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整顿期间,没有进行生产,废水沉淀池已经处于结冰状态,没有外溢现象,也没有发现有明渠暗沟向河道排放废水迹象。

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停产到位,在未完成整治任务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

3

20171208-3

张星镇口后韩家村,村西200米有一家化工厂,生产废水直排水库,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大气环境。

招远市

水 、大气

经现场核查,张星镇口后韩家水库位于该村村西约450米处,水库三面环山,南侧为村民自建8间砖瓦住房,无生产加工企业,西侧北侧均为山体,在水库北侧距离150米处,2001年12月份中旬,该村村民韩仁洲在此处从事亚硫酸钠生产,因村民反对,韩仁洲于2002年1月份停止生产并拆除生产设备,现场留有5间残破砖瓦房,已长满荒草,未发现水库水质发黄发臭现象。2017年10月20日、11月8日连续对水库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该水库内水质无异常。2017年11月20日,该村委托招远市检验监测中心在信访人韩月君指定的水井处采集水样进行化验,经化验,各类指标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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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71208-6

辛庄镇西北村,春雨码头南侧有一处污水处理管道破裂,导致地下水污染

招远市

经调查,该处污水管路原为周边村民排放生活污水的自然沟渠,镇政府于2016年年底在该处铺设了污水管路,并在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将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2017年,因汛期雨量过大,导致雨水进入污水管路,超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因此,污水处理厂在西北村周边加装起闭机,用于控制雨污分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使用气囊对相关污水管路进行封堵,后因气囊封堵,污水抽取不及时,导致污水自检查井内溢出,流入原沟渠。11月28日,污水管道已疏通,污水溢出问题未再发生。

1、2017年11月28日,污水管路已疏通。

2、责令滨海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做好监管工作,定期对污水管路通畅情况进行排查,切实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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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71211-6

烟台蓬莱市北沟镇上口高家村,村北50米有一家扇贝加工小作坊,堆放大量扇贝,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大气环境。

蓬莱市

大气

经查,北沟镇上口高家村有村民在家中从事扇贝壳简单加工,使用尼龙绳串起扇贝壳,无任何其他工艺,属个体农业生产行为,无须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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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北沟镇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员对该村扇贝加工户进行现场检查,明确要求加工户在加工过程中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清运产生的扇贝壳,确保不外排异味气体。目前,扇贝壳加工户已将扇贝壳清运至村北废坑旁。

北沟镇政府将加强对该村村内扇贝壳加工户的巡查力度,如发现外排异味气体的行为将及时查处。同时,镇政府已联系扇贝壳收置点,组织力量对该村村北堆积的扇贝壳进行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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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171211-20

烟台招远市招远市与龙口市白马镇上夼村交界处,不定时排放污水至八里沙河,将河水污染

招远市

张星镇与招远市环保监察大队对河流沿线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建设3处拦河坝沉淀污染物,并对上游河道进行清淤。为加快推进河道清淤治理,张星镇部署开展八里沙河沿线专项治理工作,沿线试生产企业全部停产整顿,并对河道进行全面清淤、浆砌,未通过整顿验收的企业一律不允许私自复工生产。

1.10月31日,张星镇已开展上游河道清淤工作,同时建设拦水坝沉淀污染物。

2.12月18日部署开展八里沙河沿线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所有试生产企业全部停产整顿,并对河道进行全面清淤浆砌。

7

20171211-22

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邢家村村南,有人在耕地上盗采酥石,毁坏良田近千亩,引黄渠周围用垃圾和含化学物质的锯泥回填,严重破坏生态,中央环保督察时投诉回复整改,实际并未处理且盗采和污染情况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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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

生态

? 1.酥石盗采者为龙口市北马镇上夼村杨某、龙港街道大湾后徐家村徐某、新嘉街道海徐村徐某,3人分别对龙港街道邢家村集体土地实施了非法盗采酥石、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三人采挖面积分别为1333平方米、3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龙口市国土局已于2017年8月22日对当事人盗采酥石、破坏基本农田及村委非法出卖酥石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其中3名当事人分别罚款3.999万元、9万元、3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15日内对非法采挖破坏的农田进行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9月3日,3名当事人完成了盗采破坏土地的整理,恢复了种植条件;对海岱邢家村民委员会非法出卖酥石的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出卖酥石所得463620元,并处罚款152994.6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邢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邢某于2017年11月向龙口市纪委提出党纪处分建议。

2.垃圾和锯泥回填者为龙口市龙港街道大湾后徐家村村民徐某。该区域位于龙港街道邢家村南,原为某集团废弃的采料场,原有多个废弃坑。徐某于2016年1月1日承包了该地,并逐步用石材锯泥、边角料、建筑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填埋和覆土覆盖;现已完成回填面积约20亩,回填部分已进行了绿化,绿化区域北靠引黄渠,所种植杨树全部成活。2017年4月28日,龙口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其承包地东的两个水塘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取样化验,水塘内养有鲤鱼,水质化验结果符合地表水标准;5月4日再次对该区域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引黄渠周边有污水排放和其他污染引黄渠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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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步,龙口市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盗采酥石、扬尘污染及污染引黄渠现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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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71215-1

烟台市福山区高疃镇曲家村大桥西300米有3家粉煤灰加工厂,紧邻水源地,没有环保手续,粉尘污染严重。为张格庄镇冀东水泥厂供原料,夜间和周末运输,10公里的运输道路长期粉尘污染严重。向中央督察反映过,未按要求整改。多次向当地反映未果。

福山区

建设项目、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交办问题反映企业为高疃同和建材经销部,该企业采购方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已停产。高疃同和建材经销部已于8月8日被高疃镇按照环保要求关停,现场调查未发现企业存在私自经营行为,但现场发现存有铁砂物料堆积,已覆盖处理,未清运。

要求企业按照环保要求限期清运场区物料,企业已将物料清运完毕。

9

20171215-13

烟台龙口诸由观镇洼沟村东100米,有一家石灰窑,无环保手续,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多次投诉无果。

龙口市

建设项目、大气、水

1.诸由观镇洼沟村东石灰窑厂为龙口市诸由石灰窑厂,始建于1960年代。因无环保手续,2016年9月,龙口市环保局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字[2016]123号),责令其停止石灰生产,该厂停止了石灰生产。目前,该厂石灰窑已废弃,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2.2017年8月,龙口市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厂未经环保审批进行石灰石粉磨作业,依法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字[2017]124号),责令其停止石灰石粉磨生产,并处罚款。

3.该厂石灰石粉磨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于2017年11月29日通过了龙口市环保局备案(龙环评函[2017]117号)。本次现场检查时,该厂石灰石粉磨项目未生产,现场未见粉尘、噪声排放。

要求该厂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

20171216-3

沙河镇祝家村,村北100米有一家生产工业胶小作坊,废渣倾倒在村东200米处,产生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

莱州市

大气

1.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企业名为王智慧涂胶厂,位于祝家村北500米,负责人为王智慧,该厂建于2012年,总投资10万元,主要生产涂胶,用于粘木板,日产500公斤。所用原料为皮革下脚料,生产工艺为皮革下脚料用石灰水浸泡—炖锅炖煮—晾晒—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有两口炖锅,6个中和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渣倾倒在村东处。

2.由于该厂涂胶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环保部门已于2015年12月16日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对负责人王智慧做了笔录,给予行政处罚1万元。同时责令王智慧对村东处的废渣进行处理。自2015年12月开始,王智慧陆续对该处废渣进行处理。

3.该涂胶厂于2015年12月至今一直处于关停状态,厂区空旷,无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

沙河镇政府已督导王智慧对制胶产生的废渣进行清理,截止11月23日,废渣已全部清理完毕。

11

20171217-1

门楼镇田园丽景小区1号楼,馒头加工店,违章建设烟囱,使用燃煤锅炉,污染大气环境(调查处理结果与实际不符)

福山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门楼镇田园丽景小区1号楼馒头加工店,加工馒头用电,使用家用燃煤取暖炉取暖,前期群众举报后改用洁净型煤、炉具,并将烟囱通至整栋楼楼顶,最大程度避免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接到20171217-1号转办件后,已对整栋楼居民进行走访,该楼住户均无意见。

12

20171217-4

冯格庄镇冯格庄开发区海河路,祥源管业工厂内洁美消毒餐具,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源。

莱阳市

经核实,投诉反映的是莱阳洁美餐具配送中心主要从事餐具的清洗与消毒工作,属于新建项目。2017年9月委托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目前处于待审批状态,经现场核实该单位没有生产迹象。

该项目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投产后废水将经过污水站处理后排放至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而并非排入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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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市环保局要求莱阳洁美餐具配送中心在环评未审批期间禁止生产,并对该单位实施了断电。

信息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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